被审计单位应收款项中呆死帐认定承诺书
红兴隆分局审计处:
财企[2002]513号《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第四条、建立坏帐核销管理制度,企业坏帐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消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消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作为坏帐损失;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帐损失;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帐损失;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帐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帐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定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根据上述规定,我单位应收款项中呆死帐认定为:
元。
其中:应收票据 笔, 元(附明细表 张,附有关文书、证明等资料 份)
应收帐款 笔, 元(附明细表 张,附有关文书、证明等资料 份)
预付帐款 笔, 元(附明细表 张,附有关文书、证明等资料 份)
应收家庭农场款 笔, 元(附明细表 张,附有关文书、证明等资料 份)
其他应收款 笔, 元(附明细表 张,附有关文书、证明等资料 份)
上述所认定的应收款项中呆死帐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被审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