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红兴隆分局审计系统工作要点
2005年是全局上下抢抓机遇、共谋发展、全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入新阶段、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年,也是进一步解放思想,高起点谋划,高速度增长,强力推进我局经济和社会快发展、大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局审计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这一中心,积极开展审计监督。2005年红兴隆分局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为评判标准,紧紧围绕分局党委提出的“两转、两开、强三场”经济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强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土地出租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大对责任人的审计处理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牢固树立“正行风、促发展”意识,为垦区快发展、大发展创建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而努力奋斗。
一、继续加强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是当前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
2005年总局、分局党委扩大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领导干部经济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严格对经济运行过程的监督,着力加强企业审计监督,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审计工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黑办发〔2003〕11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农垦总局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继续加强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全面做好企业、事业、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前、任期内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按总局要求,2005年度总局审计处负责对9个分局及总局直属有关龙头企业的目标兑现审计,分局审计处负责对所属农场、分局直属企业进行目标兑现审计,分局审计处要组织全分局的审计人员在2005年4月末完成此项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上报总局审计处,总局审计处将在分局审计的基础上进行抽审。各单位审计科要在2005年3、4月期间组织审计人员,做好配合分局审计处对所属农场、分局直属企业进行目标兑现审计工作,确保全分局的目标兑现审计工作按期完成。
二、深入开展和完善土地出租审计
近几年红兴隆分局的土地出租审计,通过对土地发包、土地承包费收缴及承包费的核算等进行了全程审计监督和考核,在规范土地出租程序、租金足额收缴到位、详查核实土地面积、杜绝和避免土地出租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挽回和避免了经济损失,使全局的土地出租工作走向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化、法制化的轨道。
根据红垦局发〔2001〕10号《关于印发红兴隆分局土地出租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红垦局发〔2004〕1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关于印发2004年企业经营者工作实绩考核及年薪兑现办法的通知》中的《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在继续加大对土地出租审计力度的同时,对上年土地出租审计的后续审计工作一定要跟踪到位,土地出租审计面要达到100%。全分局在当年10月31日结束土地出租审计工作, 各单位在11月10日前上报土地出租审计表和土地出租审计综合报告,土地出租审计综合报告必须包含土地承包情况、土地承包费收缴情况等主要内容,要求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三、加强对局、场两级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各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财务收支审计的重点仍放在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的坚持情况及财经法规的遵守情况等方面,加强对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和企业货币资金集中监管的审计监督,防止截留、挪用、瞒收及坐收坐支现象发生,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管理。
四、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审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各审计机构要继续加强审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鼓励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分局、总局组织的各类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班;鼓励审计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对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及在总局、分局学术理论研讨会上交流获奖的论文给予适当的物资奖励。按照垦区经济快发展、大发展的要求,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廉洁高效、求真务实的审计队伍。
五、继续开展红兴隆分局审计系统先进评比活动,规范审计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人员执法水平。
按照国家审计署颁布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和分局审计处2005年1月7日下发《关于认真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严格程序, 规范运作,改革审计报告,逐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六、认真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红兴隆分局审计处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